本报任城10月19日讯(记者王海龙)记者了解到,任城区在全区实行医疗救助“—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的医疗救助金在出院(定点医院)结算时直接核减。
救助对象凭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市第—人民医院及第二人民医院三家定点医院开具的住院通知书、身份证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医疗救助定点医院专门服务窗口进行登记备案。
救助对象出院时,首先在医院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报销手续,然后,凭各项证件到医疗救助专门服务窗口进行救助费用结算,领取医疗救助金。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救助对象出院时,凭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直接到医疗救助专门服务窗口进行救助费用结算。截至目前,任城区共有9名困难群众享受“—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救助资金14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