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日讯(记者刘玉彩)企业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被停业。2日,记者获悉,为确保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青岛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政府国资委、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逐户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对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从严处理,视情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同时,协调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精神尽快执结,以最快的速度为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