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12月1日已正式实施
大部分消费者商家不知情
  • 2010年12月03日 作者:
  • 【PDF版】

    市民在商场内选购平板电视。本报记者展萍 摄

    本报12月2日讯(记者 张帆)12月1日起《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但是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大部分市民和销售人员均表示并不知情。

    自空调、冰箱、洗衣机等大型家电产品相继实施能效等级标准之后,12月1日起《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记者走访日照市家电卖场注意到,市民对于新标准的实施并不是十分清楚,而商家也没有接到未达标电视退市以及给正销售的平板电视贴能效等级的通知。

    据长虹专柜的营业员介绍,他们还没有接到有关平板电视能耗贴标的通知,而商场对商品降价,主要是应对年末市场,为占领更大的年末销售市场份额。在三星平板电视专柜,记者向销售人员咨询电视机的相关能耗,销售人员的回答含含糊糊,在记者再三追问下,销售人员才坦言,平时根本没有消费者询问能耗的问题,大部分都只关注电视机的各项功能,所以销售人员在培训时也没有接受相关的培训。

    在苏宁电器,记者随机采访了五位正在选购电视机的市民,只有一位市民对已经实施的能效等级有所了解,其余四位均表示没有听说。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部分消费者商家不知情
羽绒服价格普降两成
多处公厕承包管理无奈收费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