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空中楼阁”会动摇拆迁应有的民意基础
  • 2011年01月07日 作者:
  • 【PDF版】

    赵雁红算不上最牛的钉子户,也难说是最惨的,但是她的“空中楼阁”的确是注解强拆的新标本。与那些含蓄的停水停电不同,开发商有恃无恐的恐吓这次暴露无遗。

    □本报评论员 吴华伟 据媒体报道,2011年新年第一天,四川绵阳又传出了开发商强拆住宅楼,导致拆迁纠纷一事。危险的“空中楼阁”又把公众的目光引到了拆迁这个老话题上,对于屡屡出现的拆迁纠纷,如果处理不好,被动摇的不仅仅是楼房的根基,更有拆迁所应有的民意基础的根基。 据绵阳被拆迁户赵雁红介绍,她的住房在绵阳主城区中心位置,属于黄金地段,她与开发商交涉的赔付条件没有谈妥。但是,就在2010年12月31日晚和今年1月1日上午开发商把她家楼下5层楼梯挖掉,她家里就成了“空中楼阁”。而开发商称,他们这个项目属于地震灾后重建项目,政策特殊。 近年来,随着大规模城市建设的开展,“钉子户”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不再是一个陌生的字眼。赵雁红算不上最牛的钉子户,也难说是最惨的,但是她的“空中楼阁”的确是注解强拆的新标本。与那些含蓄的停水停电不同,开发商有恃无恐的恐吓这次暴露无遗。赵雁红的经历跟大多数钉子户仍然有一定的共性。这其中基本逻辑是:政府规划项目,开发商拆迁开发,双方在赔偿条件上产生分歧,协商不一致后,拆迁方进行强拆或者通过各种方式强迫“钉子户”接受赔付条件。 如果简单看这个拆迁逻辑,似乎难分辨谁对谁错,甚至还有人可能会得出一些“钉子户”不明事理、损害公共利益的结论。可是在这个拆迁逻辑里隐藏的利益纠结,让拆迁双方站在了不对等的位置上。比如,政府确立项目规划,一般都是以公共利益名义进行,但是现实中,何谓公共利益往往由决策者单方面说了算。在赔偿条件上,为了保证开发利润,拆迁方更是尽可能压低赔付条件,在大多数拆迁案例中,被拆迁者拿到的赔付款难以在同一地段买到同等条件的住房。赵雁红的住宅在城中心黄金地段,但是她得到的新房虽然在原址,但是使用面积比原来还小。如此赔付条件,让许多被拆迁者不满意。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一旦有居民不搬迁,那么拆迁方往往通过各种手段强力拆迁,试图造成既成事实,在此过程中甚至不会顾及居民的生命安全。 如此强拆早已经遭到绝大多数人的反对,有时候还引发了社会不稳定事件,可是这种拆迁方式为什么越发嚣张?其中可能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某些掌握公权力的官员和开发商结成利益群体,想利用城市改造、拆迁谋取私利,中饱私囊,置民众公共利益于不顾;另一方面,是决策机制的缺陷。在现代社会中,一般拆迁是基于公共利益需要。这种公共利益的确定需要民众参与和表达意见。但是,在我们的决策机制中,公共利益只是由少部分决策者决定,缺少民众的讨论和参与。而随着法制的完善和民众权利意识的提高,这种决策机制下的拆迁逻辑也越来越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即便不得不拆迁的合法性基础在于公共利益,那么这种缺少民众参与的公共利益也是不完善的。因此,即使出发点是好的,也很难得到民众的一致理解和认同,也难免会产生拆迁纠纷。 2011年的第一天,赵雁红的家成了孤悬的“空中楼阁”。对于这样一个普通民众的遭遇,我们会发自内心地同情。要尽可能避免类似的拆迁纠纷发生,我们更需要改变现行的拆迁逻辑,我们需要的是干干净净、明明白白的拆迁。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空中楼阁”会动摇拆迁应有的民意基础
四任厅长落马,“腐败迷信”该破灭了
>>世风眉批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