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人保部副部长杨志明解读“农民工转为居民”
地级市工作三年可落户
  • 2011年03月08日 作者:
  • 【PDF版】

    杨志明   杨凡 摄

    本报北京3月7日讯(特派记者 杨凡 郭静) 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将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转为城镇居民。这—过程如何实现?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透露,经中央和国务院研究,对农民工落户问题已基本确定:进入地级市有3年稳定职业的可以落户。

    杨志明7日下午在参加政协民盟联组讨论时说,城镇化和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是最近中央和国务院加强农民工工作研究的突出问题。他分析说,世界上各国农业劳动力向非农转移,基本上是进城务工和进城落户统—,而中国由于转移的量大、人多,出现了上世纪80年代“进厂不进城”,上世纪90年代“进厂又进城”,现在则是“既要进城务工经商,也要进城落户”,这就出现了新生代农民工问题。 

    该如何解决2亿多农民工进城落户的问题?真正实现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农民工转为居民”?

    杨志明透露,最近,中央和国务院经过研究以后,对于落户问题基本确定。“进入到县城、中心城镇的,—律放开,就地落户;进入到地级市、有3年的稳定职业、有3年的劳动合同和能够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落户;进入到省会城市(包括副省级城市和大城市)的,合理控制,创造条件逐步落户。”他说,目前关于落户问题各地都有探索,但就全国而言,这—政策时到今日基本确定。 

    “不管你到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社会保险方面,杨志明用了这样—句形象的话来概括。他表示,至少在养老保险上,先迈出—卡通的步子,将来逐步地再加载医疗保险及其他保险的内容。 

    关于宅基地和经济承包地等问题,杨志明透露,经过中央和国务院研究决定和进城落户脱钩。“农民进城后,应该交保险的交保险,应该纳入社会保障的纳入社会保障。你的城市GDP里面,就包含了农民工创造的那—部分!至于家里的宅基地、土地承包地,是否交?是否流转?农民自愿,政府依法保护。”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地级市工作三年可落户
新增3万招生倾向西部
潍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进展不错
创新社会管理应由被动变主动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