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从严”改“依法”是理念更新
  • 2011年03月14日 作者:
  • 【PDF版】

    许振超

    本报特邀记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许振超 iPhone播报

    13日上午,我看到了修改后的两高报告。依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报告文本做了多处文字修改。比如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将原文“从严惩处破坏资源、环境污染的犯罪行为”改为“依法惩治破坏资源、环境污染的犯罪行为”。虽然只是几个字的变动,但我觉得这是理念的更新。

    例如,某一犯罪事实证据确凿,依照刑法可判3至7年刑期,判了7年刑期往往被认为是“从严”,但其实这样理解并不一定对。判7年并不存在“从严”的事实。它所依从的是罪刑法定原则。因此,这几个字的改动,体现了执法理念的不同,具体到案件的审理就会发生变化。这应该说是法治文明的体现,也是价值观的体现。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了。那么接下来就要是要有法必依。吴邦国委员长的报告中有一句话非常重要: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怎么实施?还是依法!所以我认为这几个字改得好,任何犯罪行为,都要依法惩治,而无需什么“从严”,除非有新的法律解释公布。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九常委两会上关注创新
我新闻
“从严”改“依法”是理念更新
我去年的提案引来华侨知音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