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3月23日讯 (记者 贺可功 娄雅哲)23日,记者从枣庄市物价局获悉,物价局将在近期内建立民生商品价格采集公布制度,让市民能够“货比三家”。
据介绍,重要民生商品价格采集公布制度最早起源于江苏。自去年8月份以来该制度在滕州市率先实行,选择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主副食品、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日用工业品等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为采价对象,先后采集公布了粮食、食用油、蔬菜、豆制品、猪肉、水产品、禽蛋、家电等市场调节价商品价格400余种,以及水、电、气、暖、公交、有线电视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基本实现了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全覆盖。
据了解,这一制度将在近期内推广到枣庄五区一市,对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进行物价公示,能够让市民“货比三家”,起到平抑物价的作用。在规范经营者行为的同时,也为消费者选择价廉物美的商品提供了价格信息服务,保护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