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7日讯(记者 张永斌 通讯员 王雯雯) 4月15日,首届日照市市长质量奖颁奖盛典举办,3家企业和3名个人获得该奖,获奖企业两年内如果发生重大事故可撤销奖项。
4月15日上午,首届日照市市长质量奖颁奖盛典举办,日照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李同道对荣获2010年度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和个人表示祝贺,并为获奖企业和个人颁发了荣誉奖杯和证书。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和日照金禾生化集团有限公司3家企业和海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于波涛、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副主任吕国伟以及东升地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廷龙3名个人获得这一荣誉。山东金马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莒县供电公司和日照碧波茶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明分别获得日照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
据悉,自日照市政府去年1月份颁布管理办法开展评选工作后,共有24家企业和9人通过了申报资格审查。日照市市长质量奖不但是日照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也是日照市第一个以“市长”名义命名的政府奖励项目。日照市市长质量奖分为日照市质量管理奖和日照市质量贡献奖两个奖项,每年度评选一次,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将获得现金10万元,个人将获得现金5万元,提名奖的企业和个人将获得奖杯和证书。
颁奖盛典结束后,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告诉记者,凡是获奖企业在获奖后2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的;工程质量发生重大问题,被查证属实的;发生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一律撤销其市长质量奖奖项,并向社会公告。撤销奖项的企业5年内不得参加市长质量奖和省长质量奖的评审。
“城市需要质量,老百姓需要质量,我们要让老百姓过上有质量的生活。”15日,颁奖典礼结束后,日照市委常委、副市长唐慎告诉记者,日照市政府设立市长质量奖只是狠抓质量工作的一个点,将以此带动日照各个领域的进步,让老百姓享受到质量更高的服务,提高老百姓的幸福生活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