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4日讯(记者 周广聪 通讯员 聂荣先)兰山区75岁的老人刘传林(化名)膝下有7个儿女,但他却并没有因此享受到晚年的快乐。去年老人因病生活不能自理,而自己的多位儿女不愿意承担其生活费、医疗费。无奈之下,老人把自己的儿女告上了法庭。
今年75岁的刘传林老人养育了七个子女,其中3个儿子,4个女儿,现均已成家立业。然而,让老人痛心的是,老人独自生活近8年,在这期间只有4个女儿上门探望过,3个儿子从未关心过老人的生活。
去年8月,老人因患有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后,被送往三儿子家生活,但其他儿女均不承担老人的生活费及医疗费,经村委多次协调未果。无奈之下,老人只好把自己的儿女告上了法庭。
兰山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老人跟随三儿子生活,7个儿女每人每月交纳赡养生活费100元,老人的医疗费,应由7人平均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