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9日讯(记者 张杰 通讯员 赵英华) 19日零时许,崂山区城管执法局对麦岛路的一处跨街龙门广告牌进行强制拆除,由于广告架内部设有供热管道,5个小时后,这块设了近11年的广告牌才被拆除。据了解,这是崂山区首次大规模强制拆除违法超期户外广告。
据执法人员介绍,该处大型龙门架广告位于麦岛路与香港东路路口交界处,框架结构为大麦岛村委设置,原用于麦岛美食街的标志使用,广告设置发布的审批期限自2000年6月1日至2001年6月1日止,属于超期设置,广告面积约1000平方米。
据了解,由于麦岛路人员车辆密集,且有多条公交车经过,为了防止对交通造成不便,崂山城管执法人员决定在深夜将广告牌进行拆除。19日零时许,执法人员拉起警戒线,三辆大型吊车一字排开,强制拆除行动正式开始,工人们开始紧张地忙碌起来,因该龙门广告架内部架设有供热管道,给拆除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到凌晨2时30分左右,龙门中间巨大的广告版面部分被切割下来,然后由大型平板车拉到指定地点存放,凌晨5时许,整个拆除行动结束。
据统计,自2011年3月17日,崂山区对第一批125处违法和超期户外广告刊发限期拆除的公告后,无手续擅自设置的违法广告已拆除完毕,超期设置的广告目前共签订自拆奖励协议79份,服务代拆协议14份。目前,广告业户已自拆广告69处,已经签署协议但还未拆除的有24处。考虑到部分广告公司的实际情况,崂山区决定将自拆时间推迟到5月30日。
此次强拆后,崂山区执法部门将重点对三类违法超期户外广告依法予以强制拆除,一是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二是对顶风而上、在视觉污染整治期间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三是对已签订自拆奖励协议不按期拆除的,不再实行奖励,按照规定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