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3辆大吊车、40多人齐上阵,凌晨强拆麦岛路巨型广告牌
11年跨街龙门5小时“下台”
  • 2011年05月20日 作者:
  • 【PDF版】

    3辆大吊车正在拆除广告牌。本报通讯员 赵英华 摄

    ▲吊车将柱体广告牌吊上卡车。本报通讯员 赵英华 摄

    本报5月19日讯(记者 张杰 通讯员 赵英华) 19日零时许,崂山区城管执法局对麦岛路的一处跨街龙门广告牌进行强制拆除,由于广告架内部设有供热管道,5个小时后,这块设了近11年的广告牌才被拆除。据了解,这是崂山区首次大规模强制拆除违法超期户外广告。

    据执法人员介绍,该处大型龙门架广告位于麦岛路与香港东路路口交界处,框架结构为大麦岛村委设置,原用于麦岛美食街的标志使用,广告设置发布的审批期限自2000年6月1日至2001年6月1日止,属于超期设置,广告面积约1000平方米。

    据了解,由于麦岛路人员车辆密集,且有多条公交车经过,为了防止对交通造成不便,崂山城管执法人员决定在深夜将广告牌进行拆除。19日零时许,执法人员拉起警戒线,三辆大型吊车一字排开,强制拆除行动正式开始,工人们开始紧张地忙碌起来,因该龙门广告架内部架设有供热管道,给拆除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到凌晨2时30分左右,龙门中间巨大的广告版面部分被切割下来,然后由大型平板车拉到指定地点存放,凌晨5时许,整个拆除行动结束。

    据统计,自2011年3月17日,崂山区对第一批125处违法和超期户外广告刊发限期拆除的公告后,无手续擅自设置的违法广告已拆除完毕,超期设置的广告目前共签订自拆奖励协议79份,服务代拆协议14份。目前,广告业户已自拆广告69处,已经签署协议但还未拆除的有24处。考虑到部分广告公司的实际情况,崂山区决定将自拆时间推迟到5月30日。

    此次强拆后,崂山区执法部门将重点对三类违法超期户外广告依法予以强制拆除,一是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二是对顶风而上、在视觉污染整治期间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三是对已签订自拆奖励协议不按期拆除的,不再实行奖励,按照规定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并处罚款。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八大关拆违 挖掘机首登战场
11年跨街龙门5小时“下台”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