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片 本报记者 潘跃全
6月7日上午,冠县一位市民拨打本报热线反映,该县定远寨乡329省道和259省道路口西段,约970米的路两旁修建下水道时,乡政府向路两侧的市民收取近一半的修建费。
对此居民有疑问:听说上面有拨款,为啥让我掏钱?
居民>>
下水道是公共区域,不该交钱
住在路北开饭店的李先生说,6月5日,定远寨乡政府7名工作人员来到他的饭店,给他开了一份通知(右图),要交1428元。李先生认为,公路旁下水道属公共区域,自己不该交钱。
这几名工作人员就一直在店里坐着不走,李先生觉得无法做生意,就交了1428元,对方给他开了一个收款收据,盖有定远寨乡财政所的公章。
住路南的杨先生和其他几户居民说,6月5日和6日那两天,他们也接到了同样的通知,大部分人交了595元。
杨先生和其他居民说,听说上面给拨款了,为什么他们还要交钱?
乡政府>>
如果乡里经费够,不会让百姓拿钱
定远寨乡政府负责城建的张姓负责人说,征收下水道费用一事属实,修建下水道共970米,修建费为每米189元,总价约18万元,两侧商户或住户按各自门前下水道的长度,以每米85元交费。乡政府和约65户商户住户,分别承担了约10万元和约8万元的费用。
该负责人介绍,乡镇的城建配套项目,县里没有拨款,而乡镇财政收入不高,修建经费不足,“如果乡里经费充足,绝不会让老百姓拿钱。”
该负责人表示,收费没有政策制度依据,也没有上报冠县物价局,但已给县领导汇报,县里没有书面批准文件。
针对部分住户反映“工作人员强行收费”,该负责人回应,“我想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收费的工作人员的素质是很高的。”
冠县建设局>>
制度没规定乡里自己定
冠县建设局乡建科工作人员说,乡里的城建配套设施费用由乡里自行解决,没有制度规定让百姓分摊费用,也没有制度说明该收费行为违法。
律师>>
收费没依据涉嫌不合法
山东鸣远律师事务所张胜泉律师说,该乡政府的收费行为没有明确的制度依据,根据行政法原理,“这次征收下水道费用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张胜泉律师建议,被征收费用的住户可以要求该乡政府返还费用,如果乡政府不予返还,住户可以提出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