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内蒙古日报报道,6月21日,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阿巴嘎旗孙树宁故意杀人案,并做出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5月15日,阿巴嘎旗平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采区周边部分居民因煤矿生产影响生活,到该矿要求解决问题时与该矿工人发生冲突,被告人孙树宁明知装载机铲斗撞击人员和车辆会造成他人死亡,仍故意驾车实施撞击,造成被害人闫文龙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依照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孙树宁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