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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下河游泳停课一周
一中学出台这一处罚规定引争议
  • 2011年06月2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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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6月22日讯(记者 陈洋洋)近日,聊城市文轩中学贴出通知,禁止学生下运河游泳,违者将停课一周。学校的处罚规定引起学生和家长争议。

    21日,记者来到文轩中学,在教学楼的宣传栏上,看到了这则《关于严厉处分下河游泳的通知》。该通知表示,学校将组织人员检查,发现违纪下河游泳者,一律停课一周,并按照《聊城文轩中学处理违纪学生工作条例》和《聊城文轩中学班级量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就算学生违反了学校纪律,停课的处罚也太重了吧。”一名初一学生表示,中午是放学时间,学生有自己安排时间的自由,学校不应过多干涉。“游个泳就停课,义务教育阶段我们有权利读书,凭什么说停课就停课?”一名学生说,下河游泳并不违反道德和法律,也不妨碍其他人的生活,如果抓住就停课一周,罚得太重了。

    “孩子不听话学校就该管。”初二家长李先生说,他很支持学校管孩子,孩子老偷偷跑出去游泳,他也很担心。“该好好管管,只是停课的处罚太重了。”一名家长表示,他听说有几名学生被学校叫家长领回家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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