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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碎车玻璃 偷了20万
5人犯罪团伙半年作案44起后落网
  • 2011年06月2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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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8日讯(见习记者 王永健 通讯员 武封) 一犯罪团伙利用自制弹弓等工具,打碎车窗后盗窃,不到半年时间便作案44起,获得财物总计20余万元。近日,辽宁路派出所抓获了这个盗窃车内物品犯罪团伙全部5名成员。 

    今年春节以来,青岛市区车内物品被盗案件时有发生,并且作案手法相似,犯罪嫌疑人都是将车窗打碎再取走车主留在车内的财物。4月12日,辽宁路派出所接到市民报案,称自己的车窗被打碎,车内数码相机等财物不翼而飞。办案民警通过监控录像捕捉嫌疑人行踪,根据线索将巡逻警力向高发路段倾斜,在重点路段、时段展开蹲守。通过对监控录像分析,民警发现了嫌疑人踪迹,并最终确定该团伙一共5人。警方又了解到该犯罪团伙是交叉作案,5人分散居住。为了寻找时机将嫌疑人一网打尽,办案民警跟踪5人。5月30日上午,民警在乐陵路一家酒店内将他们一举抓获。 

    据悉,该犯罪团伙5名成员均为青岛本地人,年龄都在46岁到49岁之间,并且都有过犯罪前科。5名嫌疑人供述,自今年2月份开始,他们就开始用租来的车实施作案,主要采用交叉结伙的方法,两三个人一起实施犯罪,通常是一人开车,一人观察,一人打砸车窗。他们先后在市南、市北、四方、李沧等地,以停放在市场、超市附近的车辆为目标,实施盗窃车内财物案件44起,所盗财物包括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手机、皮包等物品,总价值20余万元,最多的一次盗窃财物2万元。 

    辽宁路派出所张警官称,这个作案团伙一般在没有监控、没有人的地方作案,警方很难掌握嫌疑人行踪,只能调取案件现场周边的监控录像进行调查。而且作案团伙一般用自己开的车为掩护,把车开到要实施盗窃的车旁边再打碎车窗盗窃财物,很难有目击者。警方提醒市民,长时间停车时尽量不要将财物放在车内,以免被不法分子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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