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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物业公司申请涨物业费
用人成本提高是主因
  • 2011年06月2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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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8日讯(记者 姜海姣) 近段时间,十余家物业公司申请涨物业费,主要原因均为用人成本提高。记者采访了解到,日照市不少小区物业公司都存在因工资低留不住人的现象

    “这么多物业公司同时申请涨价还是第一次,主要是因为人工费成本涨了。”日照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科一工作人员说,自2010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后,一些物业公司的用人成本也随之上涨了。

    从事多年物业管理工作的刘先生说,要求涨物业费属无奈之举,“工作人员的工资直接关系着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不涨钱很难留住好员工。而且现在招人难,没人愿意做这行。”刘先生说,他们聘请的保洁人员月薪为800元,但以目前该小区0.25元/平方米的物业费支付这些劳务费很吃力。

    据了解,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分前期物业费和建成后的物业费。日照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前期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要参照附近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核算成本后由业主与物业达成共识,并于收费之前公示。建成后物业收费则由物业公司到物价局报批,后经市物价局收费科审批,然后规定收取标准。业主委员会亦可协商探讨物业管理费的标准,然后到市物价局备案即可。

    “如小区物业要申请物业费涨价,有业主委员会的需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后,在小区等级所允许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涨价则直接报市物价局备案。没有业主委员会的,需直接报市物价局申请。”该工作人员说,在物业公司申报后,日照市物价局将进行小区运行成本监审,到小区实地考察,对小区的绿化、卫生、保安人员、健身器械、监控等进行调查,如果符合涨价条件的可以批准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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