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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休闲汇推出九大评选
  • 2011年07月28日 作者:
  • 【PDF版】

    专题休闲活动评选方案

    “国民休闲汇”专题休闲活动是国民休闲汇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市民游客参与体验休闲汇活动的重要平台。为引导和拉动消费,实现服务业跨越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省政府决定对省各承办部门组织的专题休闲活动统一组织评选,对评出的专题休闲活动在休闲汇结束后进行表彰。

    “国民休闲汇”专题休闲活动评选主要内容包括专题休闲活动组织工作、氛围营造、策划推出的活动、文明优质服务和安全工作等。在“国民休闲汇”期间(2011年8月6日至2011年10月31日),省各承办部门组织的旅游、文化、娱乐、健身、购物等各类专题休闲活动均可参评。

    参评专题休闲活动由省各承办部门统一上报。由省政府“国民休闲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部分专家组成的评选小组,统一按标准对各部门上报的专题休闲活动进行量化打分和评比。

    为鼓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国民休闲汇活动,创新策划出形式多样、可实施性好、经济效益佳的国民休闲汇活动和旅游产品,根据《“国民休闲汇”方案》精神,省旅游局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国民休闲汇最佳创意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对象

    凡省内参与国民休闲汇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创作出富有创意、新颖别致、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休闲活动和旅游产品,皆可参与本项评选活动。

    最佳创意奖评选方案

    二、申报

    渠道

    各市旅游局负责组织本地休闲汇创意方案的收集、整理和初评工作,评出本地“最佳创意方案”后报送省旅游局国际旅游开发中心。省直相关部门将“最佳创意方案”直接送交省旅游局国际旅游开发中心。申报作品经整理、筛选后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三、申报时间

    2011年10月8日起开始申报,到10月31日截止。

    四、奖项设立

    1、国民休闲汇启动仪式、闭幕仪式创意奖。

    2、国民休闲汇主题周创意

    奖。

    3、国民休闲汇旅游活动及旅游产品创意奖(包括《“国民休闲汇”方案》中列出的九大系列产品和活动)。

    4、国民休闲汇美陈创意

    奖。

    各奖项分别设立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

    最佳主题周活动评选方案

    根据《国民休闲汇活动方案》要求,特制定最佳主题周活动评选初步方案如下:

    一、奖项

    数量

    休闲汇期间,共推出健身休闲周和旅游休闲周两个主题周活动,拟各设立5个最佳主题周活动奖项,共10个奖项。

    二、参评范围

    各市、县(区)举办的休闲汇

    主题周活动

    三、参评办法

    由各市旅游局统一申报,省旅游局组织媒体及专家进行评审。

    四、评选原则

    创意新颖、影响力大,主题周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且宣传效果好,吸引游客参与的数量多、质量高。

    五、表彰奖励

    “国民休闲汇”两个主题周之后即开始评选。“国民休闲汇”结束后,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进行统一表彰。

    “游百佳景区赢大奖”评选方案

    “游山东100个不得不去地方赢大奖”活动简称“游百佳景区赢大奖”活动,是“国民休闲汇”活动的重要部分。

    一、活动时间

    2011年8月6日至10月31日。

    二、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20名。

    三、赢大奖规则

    (一)获取抽奖资格

    游客以身份证或出入境证件号码为参加活动的抽奖号码,以下列方式,获取赢大奖资格:

    1、登录山东旅游政务网(www.sdta.gov.cn)、山东旅游资讯网(www.sdta.cn)或国民休闲汇网站的“游山东100个不得不去地方赢大奖活动”专栏免费注册,

    在活动期间随时通过登录上述网站,上传拍摄到的符合要求图片确认自己游览了的“100个不得不去地方”中的景区。

    2、在山东“100个不得不去地方”、4A及以上旅游景区、4星及以上旅游饭店、各地大型银座超市查阅“游百佳景区赢大奖”活动说明,并到网站免费注册,在活动期间随时通过登录上述网站,上传拍摄到的符合要求图片确认自己游览了的“100个不得不去地方”中的景区。

    (二)确认游览景区个数

    1、收费景区。以持有“活动期间盖有景区确认专用章的门票”,并“上传活动期间在上述景区大门口或标志性拍摄点拍摄的、本人头像清晰的彩色图片”为确认依据。

    2、免费景区。以“上传活动期间在上述景区大门口或标志性拍摄点拍摄的、本人头像清晰的彩色图片”为确认依据。

    (三)抽奖方式

    每游览12个“山东100个不得不去地方”名单中的景区获得1个一等奖的抽奖权,每游览8个获得1个二等奖的抽奖权,每游览4个获得1个三等奖的抽奖权。抽奖时,按一、二、三等奖顺序进行抽奖,即一等奖抽选完毕后再抽选二等奖、二等奖抽选完毕后再抽选三等奖,未中奖的抽奖权可继续参加下次抽奖,中奖的抽奖权不再参与后续抽奖。

    最佳休闲家庭、休闲社区评选方案

    在国民休闲汇期间,山东省旅游局将评选1000个最佳休闲家庭和100个最佳休闲社区。由各市负责本地区最佳休闲家庭、休闲社区的推荐和评选,全省统一表彰。

    一、评选

    范围

    各市辖区内积极参与国民休

    闲汇活动的家庭和社区。

    二、评选条件

    最佳休闲家庭:在国民休闲汇活动期间,以家庭为单位积极参与国民休闲会期间社区组织的各类休闲活动;家庭成员热情主动为社区开展休闲活动献计献策,经常组织自娱自乐的趣味家庭休闲活动;家庭和谐稳定,充满活力,邻里融洽,在休闲汇活动期间具有带头示范作用的家庭。

    最佳休闲社区:社区在国民休闲汇活动中,积极组织开展旅游、健身、文化、养生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各类休闲专题活动,广泛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健康、文明、科学的休闲活动;活动组织周密,安排有序,具有较大规模和影响力;社区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有固定的休闲娱乐场所和设施设备,居民满意度高;在社区公共场所广泛宣传休闲活动,提高居民休闲意识,国民休闲汇活动氛围浓厚。

    组织奖评选方案

    按照首届“国民休闲汇”总体方案的部署,为充分调动全省旅游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国民休闲汇”取得圆满成功。省旅游局决定在全省旅游系统开展“国民休闲汇”组织奖评选工作。全省范围内评选10个市旅游局(委),30个县(区、市)旅游局(委)。

    按照公开、公正、客观原则,评选工作以各市旅游局(委)和省旅游局各相关处室评荐为参考,以“国民休闲汇”期间各项主要指标、各项活动及评选工作情况为依据,由专家评审组确定获奖单位。省旅游局设立“国民休闲汇”组织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相关专家具体负责评选相关事宜。

    (下转B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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