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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揽客取消营运资格
济宁开展客运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对违规客车实行“零容忍”制度
  • 2011年07月2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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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7月27日讯(记者 黄广华 实习生 郭学照 通讯员 刘存东) 27日,在收听收看全国公安机关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后,济宁有关部门迅速做出部署,立即开展为期一百天的客运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对违法客运行为将实行“零容忍”制度,一旦发现客车违规将立即取消营运资格。

    济宁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道路客运尤其是高速客运,存在部分不法司机为了牟取私利,在高速路上随意停车上下乘客,和黑车勾结运送乘客到固定地方搭载,有的甚至私自拉载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现象,置乘客生命安全于不顾。

    为此,济宁交警部门决定即日起开展为期100天的客运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集中行动要求交警联合相关部门,全面排查整治客运车辆、客运站、驾驶员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对所有从业人员,尤其是客车驾驶员进行增强安全意识、遵守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集中教育培训。对所有“两客一危”车辆进行集中上线检测,所有长途卧铺客车全部暂停运营。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严禁客车站外揽客上客。对未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一律依法予以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同时依托交警综合信息平台,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客运车辆驾驶人下发通知书,督促接受处罚,并建议客运企业暂停其从业资格,限期整改。并进一步落实驻站民警责任制,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出站检查制度,采取定人、定车、定职责的“三定”措施,以确保从源头上消除这些不安全因素。

    对超员等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罚。进一步加强GPS监控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凌晨两点至五点,驾驶员必须采取临时休息措施。

    行动中,要求交警各相关单位要全员上路,全时控路,进行超常规检查,定人定车定路段,实行检查第一责任人制与交通稽查密切配合,严肃查处超员、超限、超范围运输、违法上下乘客等行为,发现高速路上违法上下车的,实行“零容忍,零懈怠”制度,一律取消车辆的营运资格。联合高速管理部门,对高速公路两侧的安全护网进行修补,有条件的地方还将设立高速公路客运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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