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7日讯(记者 柳斌 通讯员 毕亚楠) 日前,《烟台市芝罘区高龄老人养老服务券发放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办法规定自今年起对芝罘区高龄老人每年增发100元养老服务券。
此次养老服务券的发放范围为芝罘区户籍无固定收入(指不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年满80周岁以上老人(1931年11月30日前出生)。老人可使用服务券代购粮、油、米、面、奶等日常生活用品,支付服务商提供的家政服务、家庭保姆、上门送餐、理发服务为主的居家养老服务费用。代购服务由光彩服务商负责配送,代购商品价格不高于市场价。家政服务、家庭保姆、上门送餐及理发等服务依托烟台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由烟台嘉泰物业负责派工服务。所有服务商都是经民政部门审批,经过统一培训、统一着装,上门服务。
养老服务券将于近期由社区居委会摸底排查后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将名单报区民政局,预计在重阳节前后,服务券将通过社区居委会发放到老人手中。符合条件的老人也可于近日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报名,以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