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8日讯(见习记者 曹思扬 通讯员 朱永军) 机顶盒图像有毛病,修好后声音却出了问题,商家认为是顾客个人原因造成的,不同意重新维修,要顾客拿证据。27日,在李沧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商家同意免费维修。
去年1月,岛城市民王先生在李沧区四流中路某电器商店购买了一个机顶盒,保修期为一年。今年7月初,机顶盒出现了图像停顿的问题,王先生找到商家,修好后,只用了一天,机顶盒又出现了声音忽大忽小的问题,王先生怀疑是修理时碰到了其他部件,要求商家重新修理或退还维修费,遭店方拒绝。店方认为,这种情况是个别部件进水受潮所致,属个人使用不当。王先生几次与商家交涉无果,27日,将其投诉到李沧工商分局兴城路工商所。
调查后,工商人员认为,机顶盒在修理前并未出现声音问题,于是建议商家为王先生重新修理,但商店负责人却称我国法律的一般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既然王先生认为是商家修理造成的问题,那就应该举出证据。
工商人员指出,“谁主张谁举证”只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商品和服务的质量难以检测和鉴定的,经营者应当提供证明自己无过错的证据;不能提供的,经营者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经调解,商店同意为王先生免费修理机顶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