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防空警报设备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增强东营市民的战备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东营市政府决定,自2000年起在东营市区实施防空警报试鸣制度。自2008年起,每年“9月18日”为市区防空警报试鸣日,实施防空警报试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