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车辆爆胎被弃高速路
民警一查原是半年前被盗车辆
  • 2011年10月24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10月23日讯(通讯员 王久勇 宋军良 记者 赵壁) 遇到车辆在高速路上爆胎抛锚,通常大家正常的反应是求救。然而22日下午,有人将爆胎的伊兰特轿车,连车带钥匙还有车上的狗都抛弃了。民警经查发现该车在半年前被盗走了,23日,民警将车归还失主。

    22日下午4点55分,高速交警青岛大队民警巡逻至青银高速青岛方向55公里处时,发现一辆黑色现代牌轿车开着应急灯斜停在应急车道内,民警立即停车上前检查,发现车内无人。该车左后轮胎已经爆裂,左后视镜也破碎了,并且没有上锁,起初民警以为驾驶员去补胎了,便留在现场帮忙照看车辆。期间,民警又对该车进行了仔细勘察,发现不仅车门没锁,车钥匙、行车证也留在车内,车内后座上还留有一只小狗,整个车内一片狼藉,在检查后备箱时发现车辆备胎已经被取走,车辆年检标志和保险标志已经过期。 

    随后民警检查发现,相关部门并未接到过该车的求助电话。民警心生疑惑:该车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出现爆胎为什么没有打求助电话?其次驾驶员如果去补胎了为什么没有锁车并且将车钥匙留在车内?带着种种疑问民警通过警务通在现场对该车进行了网上核查,发现该车年检和保险均已过期并且存在违法记录未处理,民警立即将此事上报,值班民警通过公安网对该车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系2011年4月20日在高密市姜庄镇华业立交桥收费站北侧被盗的车辆。

    民警随后与该车车主雒某及案件受理单位高密市刑警大队取得联系。事情确定后,民警联系了相关单位将该车拖移到了指定地点。 

    23日上午,车主雒某在高密市刑警大队民警的带领下,来到青岛大队。临走的时候,车主拉着民警的手,激动地说:“我的车刚买了两年,而且是借朋友的钱买来做生意的,全家人就指着这辆车吃饭呢,车辆也没有入盗抢险,没想到这么快就找到了,多亏高速交警帮我找到了车。”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小区地下车位收取管理费遭质疑
车辆爆胎被弃高速路
刹车失灵货车滚下10米深沟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