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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山东,如何用法律护航?
61位法学专家纵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
  • 2011年10月2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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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3日讯(通讯员 郭春香 记者 侯文强) 如何用法律手段促进蓝色经济区建设?渤海湾溢油事故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愈演愈烈的海洋生物入侵应怎样监控?22日,由山东省教育厅主办的“泰山学术论坛”在烟台大学举办,61位法学专家为“海上山东”的建设建言献策。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郭建磊介绍,此次活动主要讨论用法律手段促进蓝色经济区建设,探讨海洋经济方面法律政策的研究成果,并比较各国法律服务人才的教育问题,将有利于建设海洋经济法律制度,并培养务实的海洋经济法律服务人才。

    22日上午,来自中国、日本、韩国、加拿大的61位法学专家齐聚一堂,在烟台大学逸夫图书馆报告厅举行学术论坛,从海洋侵权制度和海洋财产制度两个方面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提观点、说建议。 

    “渤海湾溢油事故造成的大规模赔偿,很难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应该借鉴国际惯例设立大规模赔偿基金”、“大陆污染和海洋污染夹攻渤海湾,政府环境监管和司法机构的功能都要加以深化”、“船舶压载水排放带来的海洋生物入侵愈演愈烈,海洋生态环境不容忽视”……在论坛上,专家们结合自己的研究论文,对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建设提出了建议和看法。 

    蓝色经济区建设离不开海洋经济方面的法律服务人才。来自韩国、日本和加拿大的法律专家还介绍了各国的法学教育理论研究情况,为我国法学教育提供借鉴。 

    在22日上午的泰山学术论坛上,共有8位法学专家为对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建设发表意见,环保、生态等问题成为热门话题。记者了解到,由于论坛时间安排较紧,还有不少专家没能公开发言,烟台大学搜集了他们的言论观点,已经将所有专家的观点集成一本论文集。

    据了解,“泰山学术论坛”是山东省教育厅主办的专门讨论交流科教的一个组织,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等学科领军人物,召开国际学术会议,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战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服务,提升我省教育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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