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3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庞尊玺) 岚山区有一个女子窦某,2008年曾因盗窃被取保候审,今年10月,窦某又旧技重施偷钱包被抓,要知道窦某还处在哺乳期,孩子才三个月大。
10月14日下午,岚山区刘女士向安东卫派出所报警称,她的钱包在自己的母婴护理店被偷了。
“13日上午10点多,我店里来了个抱着孩子的女子,我给这个小孩理完发后就把他放在保健室里,过了一会我发现孩子的妈妈正在翻我的包。”刘女士说。
“14日上午,那个女的又发短信给我,让我上门服务,我按照她说的地址去了,但根本就没这一户,随后我电话联系她,她又关机了。我回到店里时,就发现钱包被偷了,服务员跟我说,14日一上午就只有昨天那个女的来过我的店。”
接到报警后,安东卫派出所民警想起2008年岚山的一个盗窃案,当时的盗窃手法跟刘女士被盗案相似,当时那个女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转取保候审。
随后民警调取了此人的照片,刘女士当时就认出,照片中女子正是14日到过她店里的那个婴儿的母亲。
随后民警对该女子窦某进行抓捕。几经周折后,10月17日民警在窦某租住的房屋内将其抓获,窦某对其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窦某交代, “当时钱包里有500元现金,我从店里出来后,把钱拿出来就把钱包扔在路边了,钱让我全花了。”
最终,安东卫派出所依法给予窦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由于窦某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儿童,依法决定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