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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也享受“三包”服务
成武一市民预交话费获赠的手机出了故障,经调解,经销商免费维修
  • 2011年10月2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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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成武10月23日讯(通讯员 刘蓝翔 邱现军 记者 董梦婕) 预交话费获赠一部手机,可是用了不到两天,手机就出现了质量问题。之后,商家以赠品不享受“三包”待遇为由拒绝免费维修。经消协调解,经销商最终为消费者实行了“三包”服务。

    17日,家住成武县的田某在某通讯服务部预交699元话费后,获赠了一部某品牌3G认证手机,“充话费还能送手机,挺划算的。”不料,用了不到两天,田某发现新手机内存卡槽内换上其他的卡后,就不显示任何信息。难道手机质量有问题?心怀疑问,田某来到该通讯服务部咨询。

    经销商检查手机后表示,手机主板坏了,需更换主板。无奈之下,田某只得更换了主板配件。谁知修好之后,田某却被告知要支付维修费及零件款,否则就不能取机。对此田某很生气:新手机才刚用两天,而且没过“三包”期,怎么还要付费维修呢?

    而经销商对待收取维修费却另有一番说辞,“预交话费获赠的手机属于赠品,不享受‘三包’待遇,维修和更换零件需要付费。”与经销商协商未果的田某来到成武县消费者协会汶上分会申诉。

    随后,消协分会工作人员来到经销商处调查,经证实田某投诉的情况属实。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有关

    规定,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为条件,向消费者提供赠品,应当保质保量,不得免除应当承担的修理、更换、重作以及其他责任。

    经过工作人员耐心地调解,通讯服务部负责人同意为田某免费维修其获赠的手机,并表示今后对在“三包”期内的赠品手机,将都承担修理、更换、重作以及其他应负的责任,不另外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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