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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
  • 2011年11月1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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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1月17日讯 从省“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从现在起至12月底,我省将开展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清理对象有四类:(一)非法报刊,主要指假冒、伪造国内刊名刊号或无刊号出版的报刊,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编辑发行的报刊,以买卖刊号、一号多报(刊)和固定形式印刷广告等形式非法出版的报刊;(二)非法报刊机构,主要指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报刊社、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报刊网站,特别是未经批准以港澳等境外媒体名义擅自设立的编辑部、记者站、办事处等非法机构以及制售传播非法报刊的信息咨询企业;(三)假记者,主要指假冒记者或新闻采编人员身份的社会闲散人员、新闻机构离职人员和非法采编人员,以及假冒网络新闻媒体记者或新闻采编人员身份的各类网站工作人员;(四)假新闻,主要指违背新闻真实性和客观性原则,没有事实依据、凭空捏造、混淆视听的各类虚假新闻报道。
  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对发现的涉及上述四类违规违法行为,可通过电话、信函进行举报,凡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将适当予以奖励。省“扫黄打非”办公室举报电话:0531-86920205,通讯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综合楼,邮编:25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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