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部署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
转企力争2013年底基本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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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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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16日讯(记者 王金强) 德州市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改革中,将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主要承担行政职能、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主要从事公益服务“三大类”,将承担行政职能的变为行政机构;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转为企业,推向市场;保留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11月16日,记者从德州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目前,德州市3700多个事业单位,广泛分布在科、教、文、卫等不同行业,都纳入这次改革。 “通过改革体制、转换机制,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提高服务水平,扩大公益服务总量,而不是简单地减人、减机构、甩包袱。”德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春福介绍说,要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事业单位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准确定位事业单位的功能,解决政府部门对事业单位管制过多的问题,打破社会资本进入公益领域的壁垒,构建多元化的产权模式和充满生机活力的竞争机制。 会上要求,要结合清理规范,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落实编制使用审核制度。凡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编制补充人员的,机构编制部门不列入编制实名制人员名单,财政部门不核定预算、不核拨经费。另外,要从社会保障体系、创新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等方面,加强监督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 在改革进度上,确保2012年3月底前,完成对现有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资产等情况的清理规范任务;2012年底前,确保基本完成对事业单位的科学分类任务;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力争在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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