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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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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17日讯(记者 王衍 通讯员 冯晓清 庄伟 杨波) 近日,齐河县工商局接到群众投诉,称在某农资商店购买的水泥柱出现了折断,导致大棚内即将上市的西红柿损失严重,但这家农资商店拒绝赔偿自己的损失。 齐河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来到齐河县祝阿镇进行现场调查,大棚的主人齐先生称,他在镇上的某农资商店购买了200多根水泥柱,用于大棚内做西红柿支柱,结果昨天进棚摘西红柿时发现棚内的50多根水泥柱出现了折断,架在柱子上的西红柿被砸坏。 执法人员来到位于祝阿镇这家农资商店,店主声称这些水泥柱也是批发来的,不应该由自己赔偿齐某损失,经执法人员协调,店主同意将不合格的水泥柱进行更换并赔偿齐先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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