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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营运校车,挨个进行审核
教育局鼓励市民对校车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车辆进行举报
  • 2011年11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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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11月20日讯(记者 刘洁) 日前,威海市教育局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主动协调公安、交通部门,立即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的专项整治工作,并鼓励市民对违法车辆进行举报。
  针对冬季校车行驶安全隐患增加的严峻形势,威海市教育局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各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立即清查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以及接送学生、幼儿车辆驾驶人签订安全运营承诺书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规章落到实处。在所辖区域逐校逐园检查接送学生车辆运营情况,重点对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学生、幼儿上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积极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加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段的路面执法力度,坚决杜绝违法、超载、超速营运,对违法营运行为要从重处罚。 
  与此同时,各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全面调度所辖中小学、幼儿园使用接送学生车辆情况,掌握所有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信息和驾驶人信息,建立详细的车辆管理台帐和驾驶人管理档案。积极联合当地公安部门对所有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安全技术条件进行审核检查,向审验合格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发放统一“校车标志牌”。对发现借用车辆行驶记录仪设备参加车检和未通过审验的车辆,要收回该车“校车标志牌”,直至整改合格后,方可发放。无“校车标志牌”的车辆禁止作为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使用。 
  另外,威海市教育局还鼓励市民报名作为校车义务监督员,积极举报违法营运行为和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对违法营运行为进行监督。威海市教育局将认真核实群众举报情况,对未履行管理职责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将根据相关要求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5819831、5817471、13863071602,电子邮箱:whs0011223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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