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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药价的“替罪羊”未必不是受益者
  • 2011年11月2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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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评论员 吴华伟

  最近央视报道,一支出厂价0.6元的药,到了医院就卖12.65元,其中的利润超过2000%,令人触目惊心。对此,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表示“医院像是两只羊。首先是替罪羊,因为制度设计导致今日状况,但患者的气都撒在医院身上;医院又像沉默的羔羊,医生在医改过程中宁可沉默。”
  在当前药品价格虚高、患者看病难看病贵、以药养医制度日渐暴露弊端的背景下,庄副秘书长的“替罪羊论”有其合理之处。投入不足、医院和医生要生存等理由都是现实问题,但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不少医院、医生也是这种不合理的以药养医制度的获益者。
  以药养医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为了弥补政府投入不足,通过合理的药品加价来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行和医生的正当收入。这种特殊条件下的无奈之举基本解决了投入不足的问题,但是也为一些医院、医生逐利打开了方便之门。有了这个制度的“尚方宝剑”,一些医院、医生才可以堂而皇之地通过各种渠道谋利,比如卖药。在央视的例子中,从0.6元到12.65元之间的差价,医药代表、医药公司、医院和医生是利益均沾。当然,不止卖药,还有过度检查、收取红包等谋利途径,这些都让公立医院逐渐远离了公益本性。
  在这种情况下,庄副秘书长的“替罪羊论”难免有推脱责任之嫌。如果按照这个逻辑,这个利益链条上的任何一环,比如医药代表、医药公司,甚至政府都可以有充足的理由把自己当成“替罪羊”,那么谁来承担责任就成了一个无解的问题。
  当前,我们国家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解决公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需要改革这种不断暴露弊端的以药养医制度。在新制度的设计过程中,需要界定不同群体的利益、责任。庄副秘书长的“替罪羊论”、“高收入养医论”其实是片面地站在医院、医生的立场上表达利益关切,而忽视公众的感受。
  我们确实应该允许每一个利益群体表达利益关切,只是我们也应该明确,医改的目标是让每一个国民都能享有基本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一些特殊利益群体的要求也得服务于这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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