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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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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1日讯 (通讯员 韩继飞 记者张帆)21日记者从临沂市园林局获悉,《临沂市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申报与评审办法》“出炉”,自2011年11月16日起实行。2011年度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的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5日。 申报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有“硬性标准”,如单位庭院绿化规划布局合理,单位用地面积不少于500㎡,绿地率达30%以上。绿化养护质量达省级二级标准以上;小区有专门的绿化养护队伍,绿化布局合理,绿地率达30%以上,人均占有小区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0.9平方米。家庭养花普及率40%以上,小区内雕塑等健康、美观等。 据介绍,申报时需提供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申报表;单位(小区)绿化现状总平面图;充分反应单位(小区)绿化美化面貌的彩色7寸照片8张;单位(小区)绿化建章立制情况简介;园林绿化管理制度文本,园林绿化管理情况总结。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每年评审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5月份。 临沂市园林局园林管理科科长曹守卫告诉记者,各县(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市直各单位负责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初审和上报工作,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组织进行考核,合格的由市政府命名并授牌。今年虽然到了年末,但是临沂市仍将进行2011年度的申报、评审,12月5日前申报完毕,中旬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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