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不到业绩奖金,银行业务员—— |
私开信用卡盗刷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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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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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1日讯(记者 姜萌) 客户办信用卡后没开卡,导致业务员江某领不到业绩奖金。愤愤不平的江某收回信用卡后盗刷近万元。近日,胶州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江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江某在一家商业银行青岛分行的信用卡部工作,负责推销信用卡。去年12月的一天,江某在岛城一家针织厂,向厂内职工推销信用卡,许某、张某、王某、姜某等4名职工当场答应办理,并填写了申请表。今年1月底,江某将办理好的信用卡邮寄给4名职工,但这4人的信用卡一直没有开通。按照规定,为客户办理信用卡的江某应该得到银行的业绩奖金,但银行方面却以客户并未开通信用卡为由未向江某支付业绩奖金。愤怒的江某认为付出的努力未能得到回报,于是他找到一种自我“奖励”的办法。江某联系4名办理信用卡的针织厂职工,告之他们若不开通信用卡就要收取100元的年费。4名职工商量后决定将信用卡注销,江某又上门为他们办理了销户并把信用卡取走。但取走信用卡的江某并未将卡按程序退给银行注销,反而擅自开通了客户的信用卡,并用来消费。短短几天时间,江某就刷掉客户近万元。 期间,4名职工经常收到银行发来的消费提示短信,这让已经办理过销户的他们很是疑惑。于是,4名职工联系银行反映情况,经过银行的调查,发现冒用他人信用卡消费的正是江某。 近日,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江某提起公诉。胶州法院认为,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并进行消费,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最终,法院判处江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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