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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新工作成了“无保户”
辞职后原公司欠缴保险,4名市民跳槽后无法继续投保
  • 2011年11月2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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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2日讯(记者 赵波) 辞职后原公司欠缴保险,新公司想为新员工缴保险却缴不上,市民小迟和以前的3名同事跳槽后就遭遇了这样的窝心事。22日,小迟告诉记者,辞职8个多月来,他们欠缴的保险金仍然没有补缴,4个人成了有工作的“无保户”。 
  小迟去年大学毕业后和小江等另外3名刚毕业的大学生与市南区宁夏路上一家广告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不久后他们发现公司不仅经常拖欠工资,保险也经常欠缴,于是4个人于今年3月相继提出辞职。“当时公司还欠我们一个月工资,保险金还差两个月的,我们多次让公司补上,公司总是说没钱。”小迟说,无奈之下他们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后来拖欠的工资发了下来,但是保险一直没补上。 
  小迟的前同事小江说,因为这两个月的保险没缴上,他们无法办理离职手续。新单位给他们缴不上保险,只好将保险金折现发给他们。“其实这两个月的保险每个人也就三百多块钱,如果自己能缴上我们宁愿自己缴,但是账号都在单位那里,我们缴不上。”小迟说。 
  “如果给我们4个人补上这俩月的保险,广告公司其他员工的保险也得一起补上,公司需要支付总款额在一万元左右,公司的财务总是说没钱。”小迟说。随后,记者联系到这家广告公司,负责处理此事的财务负责人曲女士说,这个事以前归她处理,但是现在她不管了,因为已经有司法部门介入。至于为何迟迟没有补缴这两个月的保险,曲女士并不愿透露。 
  记者了解到,在小迟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后,劳动监察部门也对该广告公司进行了处罚,责令该公司及时发放工资,并补上欠缴保险,但是该公司一直没有补缴保险金。目前该事件已经移交到法院,小迟等人只能等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小迟等人旧单位欠缴保险新单位缴不上的这一事件,北京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孙润波律师认为,大学生在选择就业时,不仅要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需要看就业单位的经济实力。单位欠缴保险的行为是十分不明智的,如果不是因为经营不善入不敷出,没有单位愿意拖欠缴纳社保,因为一旦被投诉不仅面临罚款还将成为劳动监察部门的重点“照顾”对象。孙律师提醒,一旦出现类似的劳动纠纷,劳动者还是要积极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越早处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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