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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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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1月22日讯(记者 徐萌 通讯员 冯宪印) 枣庄市公安局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亮剑”行动以来,共立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30起,破获各类案件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3名,捣毁生产窝点23个,涉案价值两千余万元,挽回损失八百余万元。 行动中,枣庄市公安机关通过开展活动,发放材料和张贴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并会同行政机关联合检查企业、单位,获取各类案件线索20余条,侦破了一批非法经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和销售伪劣产品案,维护了市场秩序和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日前,经侦支队会同市工商局,捣毁了市中区永安乡的一个制假窝点,现场查缴假冒注册商标的乳制品饮料4690余箱(价值10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取得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亮剑行动”的重大突破。经查,犯罪嫌疑人现年37岁的韩某,是枣庄百力乳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自2009年初,伙同其妻刘某、姐夫孙某等人,分别从临沂、枣庄、江苏镇江等地订制印有其它品牌字样及图标的内外包装箱盒,灌装生产乳制品,以每箱10至13元不等的价格,销往山东菏泽、河南商丘、湖北枣阳等地,从中牟利。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鉴定,上述包装物侵犯了其它公司的注册商标权,韩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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