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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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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3日讯(记者 李楠楠) 日前烟台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烟台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达到总数80%,每处乡镇至少建起1所达到省定标准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同时幼儿教师工资将纳入中小学工资体系,非公办幼儿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 据介绍,烟台市在园幼儿146761人,园长及专任教师8725人,幼儿入园率98.2%,比省67%高31个百分点。但市级示范类以上幼儿园所占比例仅占21.6%。再者,国办园所占比例仅占2%,低于全省7%的平均水平,低于青岛11%、威海21.4%的水平。公办幼儿教师数量很少,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相对不足,据2010年统计,全市预算内学前教育经费占教育投入比例为0.24 %,低于全省0.5%的比例。目前,还没有一所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省教育厅的乡镇中心幼儿园认定标准,总体办园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据了解,烟台将逐步将公办幼儿教师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体系,同时保障城乡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及时发放,逐步实现与公办幼儿教师同工同酬,切实解决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问题;幼儿教师在评先树优、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培训进修等方面与中小学教师享有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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