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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为不合格,不再换发准印证 |
菏泽加强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管理 | |
- 2011年11月2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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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11月23日讯(记者 李德领) 23日,记者从菏泽市委宣传部、菏泽市文广新局获悉,12月份菏泽市对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2011年出版情况进行综合质量评估,同时换发2012年度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被评为不合格级的,将不再换发准印证。 据了解,此次质量评估,将参照《社会科学期刊质量标准及评估办法》和《科学技术期刊质量评估标准》,由菏泽市报刊审读领导小组组成专家评审团,从政治、业务、编辑和出版四个方面对菏泽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2011年出版情况进行综合质量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届时,菏泽市委宣传部、菏泽市新闻出版局将通报综合质量评估结果。被评为优秀级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由主管、主办单位给予表彰,被评为不合格级的,不再换发准印证。 此外,将严格审核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单位的资质,非国有企事单位不得办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对现在不符合出版条件,违反规定刊载有政治导向错误或其他不得刊载的内容、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要立即注销其准印证;对没有在头版(报型)或封面(刊型)显著位置标注“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擅自公开征订发行、刊登广告、收费或者变形收费,擅自更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准的项目,在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上冠以“XX报”、“XX刊”、“XX杂志”字样等违规行为的,将暂缓换证,限其在一个出版周期内进行整改,逾期未进行整改的,将不再核发准印证;对内部资料出版物主办单位未遵守印前清样送审,出版物印刷企业定点印刷、样本拟送备案等规定的,将予以整改,经检验符合要求后给予换证;对于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仍不合格的,将按照《内部资料出版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注销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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