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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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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1月23日讯(通讯员 牛广印 张厚桢 记者 马明) 22日,一名精神病妇女在滕州市荆河桥上跳入水中,龙泉派出所民警与消防大队官兵一起利用竹竿、绳子将落水妇女救出,目前,该妇女已脱离生命危险。 22日7时20分许,龙泉派出所值班室接到报警称,茂源大桥南侧20米处的荆河桥有人跳河,情况十分危急。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立即与赶到的消防大队官兵一起实施紧急救援,在当地群众的配合下,民警与消防官兵利用竹竿、绳子,及时将落水妇女救上岸来。随后,民警将其送到工人医院救治,现已脱离了生命危险。 据了解,这名妇女姓张,今年47岁,某单位职工,因精神不好自己跳入河中,幸好被及时发现,目前已无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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