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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
交警罚款不得收现金
  • 2011年11月2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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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24日召开坚持公正廉洁执法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视频会,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实行罚缴分离,交警不得对机动车驾驶人罚款处罚时收现金,罚款必须通过银行上缴国库;交通协管员不得参与执法,严禁其从事交通违法处罚、开具法律文书等路面执法工作。
  近一段时间,在极少数地方又出现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问题,尤其是山西岚县、盂县交警乱罚款、收“黑钱”问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指出,当前,一些地方确实存在着经费保障不到位、交通协管员工资发放不及时甚至靠罚没款解决工资的客观事实,各地必须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加强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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