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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建筑面积收费,多收的钱哪去了?
  • 2011年11月2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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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4日讯 (记者 周磊)暖气费的收取,都是按照房屋的实用面积收取,但是苍山县朝阳小区物业公司却按照建筑面积收,这让居民很是不解。
  24日,家住苍山县朝阳小区的市民徐女士反映:“我们小区暖气费比别的小区贵,我们按建筑面积100%收取,而别的小区按照建筑面积的90%收取。”
  据徐女士介绍,该县的供暖将从12月1日开始,暖气费每平方米19元。11月15日,徐女士去物业公司,按照134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交了2546元暖气费。可后来,她得知其他小区都是按照建筑面积的90%收费,这样算下来,她家要多交250元,徐女士觉得这钱交得冤。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为该小区供暖的正龙供热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他们是按照建筑面积的90%向小区物业收取暖气费,至于其他的费用,应该是物业公司的行为,与该公司无关。
  谈及此事,朝阳小区的物业公司表示多收的费用是为了维持换热站的运行。据该公司一位马姓工作人员说:“多收的这点钱,还不够换热站的维持费用,我们根本没有从中盈利。”
  他算了一下,换热站里加压泵的日常维护,一个供暖季如果不出大问题,也需要两三千元的维护费用。据他介绍,该小区物业公司已经决定,尽快把换热站的运行费用列个详单,在小区内张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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