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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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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4日讯(记者 马瑛 通讯员 孔立倩)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24日,记者从陵县人民法院获悉,虽然社会不断进步,但是家庭暴力案件时有发生,除此之外,情感暴力成了家庭暴力的一种新趋势。 近日,陵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原告的离婚请求得到支持。据了解,原告王某(女)与被告李某某(男)通过网络认识,于2004年3月登记结婚,共同生育一个女孩。婚后因生活习惯不同,被告常为琐事殴打原告。据原告王某诉称,结婚几年来,被告殴打原告多达二三十次,把原告打得死去活来,痛不欲生,但念及年幼的孩子,原告委曲求全,一忍再忍。2011年6月,原告再一次遭到殴打之后,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并要求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害。陵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虽系自由恋爱,但由于未能正确处理家庭婚姻关系,矛盾激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其离婚请求予以支持;因原告未能提供被告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故依法驳回了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 记者通过陵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了解到,2010年离婚案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占3.8%,而今年到目前为止,离婚案件中涉及到家庭暴力的占7.6%。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不少女性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因此面对家庭暴力时,多选择不吭声。“情感暴力”成为家庭暴力的一种新趋势。所谓情感暴力即情感冷漠,虽然没有对身体造成危害,但是夫妻之间却长时间不进行感情交流。 “我认为情感暴力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如果夫妻之间的感情交流都不如与同事和朋友之间感情交流多,我认为这个家庭就太危险了,就要考虑是否还有继续存在下去的必要。”德城区某机关单位的李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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