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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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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4日讯(通讯员 陈刚 记者 赵壁) 近期,青岛市车管业务大厅中开设交通违法处理岗,为办理车管业务的违法车辆现场开具法律文书。 此前,青岛市办理车管业务场所无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群众办理业务发现有交通违法记录时,要到各交警大队处理,之后再返回办理车管业务,非常不方便。对此,车管所适时在车管业务场所设置交通违法处理岗,现场对有需求的群众办理交通违法处理。此项措施的推出节省了群众时间,免去了他们来回奔波之苦。 据悉,今年11月青岛市机动车有176.56万辆,汽车占114.53万辆,其中私家车保有量为8785万辆,11月新挂车牌1.8万辆,机动车驾驶人有198.34万,其中汽车驾驶人人数达到183.0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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