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出台 |
在济南住院费用直接能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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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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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云菲《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最近出台,医保实现异地联网结算。记者28日请市医保处工作人员进行了解读,据介绍,在济南住院费用直接能报销,结算时只需缴纳自负部分,居民不用为报销医保来回跑了。 在外人员回聊城看病 出院时直接与医院结算 市医保处工作人员介绍,随着全市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医保市级统筹的实施,参保人员在辖区内各定点医院住院均能实现医疗费的联网结算。 市内就医的异地安置(含长期驻外)人员,住院时可持本人医疗保险证(卡)到所住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联网登记手续,出院时直接与所住医院结算,个人只需缴纳按政策规定自负的费用。 在济南住院就医 跟在聊城一样直接能报销 市医保处工作人员说,目前省社保局已建立省内异地就医结算信息平台,实现了全省各地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人员在济南住院医疗费用的联网即时结算。异地安置在济南的参保人员住院时,要电话告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持本人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到所住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保住院手续。 出院时,个人只需缴纳按照政策应该自负的部分,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市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定期结算,个人无需提前垫付。 在济南以外及省外住院就医 先垫医疗费再回参保地报销 市医保处工作人员说,在济南市以外住院就医的参保人员及省外就医的异地安置(含长期驻外)人员需先垫付医疗费,出院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医疗待遇标准与患者参保地标准相同。 报销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住院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清单、有效费用单据(发票)、患者本人或直系亲属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异地住院信息反馈表》(从聊城医疗保险信息网站自行下载,由所住医院医保办盖章)。具体咨询电话:0635-2189181、2189254。 □头条链接 在济南11家医院 住院能直接报销 医保实现异地联网结算后,目前济南市首批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共11家,在这11家医院住院能直接报销。 据悉,济南市首批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有齐鲁医院、千佛山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胸科医院、山东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东施尔明眼科医院、山东省肿瘤医院、济南市传染病医院、交通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总医院。 东昌府区医保处工作人员说,异地就医人员一般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退休人员或老年居民;二是派驻外地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三是因病情危重需转到异地医疗机构治疗的转诊人员。 (刘云菲 李翠平 赵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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