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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价3分,我省钢企叫苦
业内称这不亚于一次行业洗牌
  • 2011年12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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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1月30日讯(记者 杨传忠) 国家发改委宣布,自12月1日起将上调我国工商业、农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上调3分钱,居民用电价格不在调整之列。目前,我省电力、物价等部门还未接到山东电价的具体调价通知。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全国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将提高约2.6分钱,随销售电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将由现行每千瓦时0.4分钱提高至0.8分钱。
  为消化上述电价调整措施造成电网企业的亏空,发改委同步上调我国工商业、农业用电的销售价格,全国总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约3分钱。“刨去居民生活用电等不提价电量后,实际工商业电价的上涨幅度可能不仅仅是3分钱。”我省物价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
  11月30日晚,我省电力、物价等部门表示,均未接到山东非居民电价的具体调整通知。在今年6月1日的调整中,全国平均电价上调了1.67分每度,而落实到我省非居民电价上,每度上调了3.07分。
  根据测算,如果电价上调两分钱,我省第二产业由此将增加85亿多元的电费开支。
  记者从我省电力部门获悉,今年,山东全省用电总量预计将达到3600亿-3700亿度。这其中第二产业是用电大户,一般占到社会总用电量的约77%。假如按照工商业电价上调3分钱计算,那么我省工业企业将多背85亿多元的电费包袱。
  “这次调整幅度太大了,平均电价涨3分,刨去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不变,还不知道我们企业用电能增加多少呢!”当记者将电价调整政策告知我省一大型炼钢企业相关负责人时,他表示十分惊讶,“每次电价上调都让企业埋单,实在是不公平,企业承担的压力太大了。”
  “我们一年需要60多亿度电,除去50%的企业自备发电,每年得多掏9000多万的电费。相当于每吨钢材的生产成本上涨十多元。这不亚于一次行业洗牌。”这位负责人抱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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