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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县市任免调整县处级干部
刘春华、朱加云、刘国强分别任高唐、莘县、东阿县委书记
  • 2011年12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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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1月30日讯(记者 刘铭) 11月29日,高唐、茌平、莘县、临清、冠县、东阿等县处级干部任免调整。刘春华任高唐县委书记、朱加云任莘县县委书记、刘国强任东阿县委书记,雷霞任茌平县人民政府代县长、张国洲任莘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11月29日,高唐县领导干部会议举行,聊城市委副书记刘加顺传达了省委、市委关于高唐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刘春华任高唐县委书记,霍高原不再担任高唐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党校校长。
  茌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雷霞为茌平县人民政府代县长,黄鸿义为茌平县人民法院代院长,隋军为茌平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11月29日下午,莘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县委书记朱加云列席会议。经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并举手表决,同意朱加云辞去莘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同意祁卫东辞去莘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同意李进国辞去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经审议并投票表决,决定任命张国洲为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任命张晓勇为莘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任命任国龙为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在临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赵存吉辞去临清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李新阁市长提请的任命冯子峰为副市长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李新阁市长提请的任命王磊为副市长的报告;表决通过了赵培林检察长提请的任命杨青为副检察长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赵培林辞去临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副检察长杨青代理临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决定(草案)。
  冠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通过投票和举手表决形式,任命赵存吉、赵维波、徐世栋为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高德鹏为冠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免去张琳、邓丽、秦生春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免去李纯广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29日上午,东阿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文耀宣布东阿县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职务调整情况:刘国强任东阿县委书记,王伟华不再担任东阿县委书记职务,另有任用;周文明任东阿县委副书记。
  当天下午,东阿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同意申强、孙荣军、黄性利辞去东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任命周文明、高峰、孙大兴、江绍华为东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表决接受刘国强辞去东阿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以举手表决的形式任命周文明为东阿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同意孙吉祥为东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同意隋军辞去东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孙吉祥为东阿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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