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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东营与济南11家医院实现异地联网
东营人赴济就医可直接报销
  • 2011年12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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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30日讯(记者 李金金 通讯员 郑岗) 11月30日,记者从东营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获悉,自2011年12月1日起,东营人到济南医院转诊及异地安置人员在济南住院医疗费用实行联网结算,个人持医保卡可直接在就诊医院报销,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部分。联网医院结算范围包括山东省立医院等11家医疗机构。
  据了解,东营市自2011年12月1日起,启动到济南转诊及异地安置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参保人员转院时,需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领取《山东省异地就医备案表》。参保人员持《备案表》到济南联网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按总费用的30%-40%交付住院押金。出院结算时,个人仅承担个人自付部分,其余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异地安置的人员到济南住院时,需打电话通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办理住院手续。
  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符合转诊及异地安置条件在济南住院的职工、退休人员和城镇居民均可享受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新政策。东营市医疗保险事业处的工作人员介绍,实现异地联网结算之后,东营人在济南11家医疗机构就医时,只需支付个人应该承担的部分,不必全额支付后再回东营报销,不需要患者事先垫付大量资金。“比如说一个人一次性缴住院押金10万可能有一定困难,异地联网结算之后只需交三四万就可以了。”医疗保险事业处的工作人员说。
  目前,东营市与济南市实现异地联网的医疗机构共11家。具体医疗机构有山东省立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省肿瘤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山东省交通医院、山东省胸科医院、山东省施尔明眼科医院、济南市传染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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