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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逃五年一笔汇款露“马脚”
目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 2011年12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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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30日讯(通讯员 李守坤 刘长河 滕磊 记者 顾松) 5年前伙同他人持刀抢劫潜逃的王某怎么也没想到,就是通过他给妻子的一笔汇款,滨海公安局滨东分局追逃小组的民警盯上了他,最终在枣庄市将他抓获。
  2006年3月26日晚上9时许,王某(1997年因盗窃保险柜被判刑6年,2001被减刑释放)伙同其他3人驾驶机动车窜到位于东营市东营区的胜利油田胜东社区瑞景小区某超市持刀将超市女老板捅伤后,抢劫索爱K700C手机一部、散装香烟两箱等物品,总价值达1万余元,随后没了踪影。
  今年11月初,滨东分局清网行动“追逃”小组的民警通过王某妻子收到的一笔汇款,找到了他在东营火车站附近的租住处。但等民警们前去抓捕时,王某却已经逃离。民警们通过找房主和周围群众了解情况,发现王某是与一名姓李的年轻女子同住,通过户籍查询,民警找到了李某。
  通过李某这个线索,今年11月23日晚8时,追逃小组的民警赶到枣庄,在枣庄市市中区警方的配合下,秘密跟踪了李某3天。
  正当民警怀疑李某是否与王某在一起的时候,26日早晨,李某搭乘出租车来到了枣庄市中区周庄朝阳市场附近。追逃小组民警和枣庄市民警买了蔬菜和水果,装扮成赶早市的市民。上午10时,民警们发现李某与一男子在市场上相会。追逃小组民警通过手里王某10年前的照片辨认发现,此人就是王某。被抓获的王某还自称叫高俊,在将王某带回东营的路上,他还自言自语地说:“你们太快了。我才到枣庄几天的时间,正准备去甘肃再躲几天。”
  11月26日,王某已被滨海公安局滨东分局依法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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