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女子谎称卖淫偷东西,男子在外把风
鸳鸯贼设桃色陷阱盗窃被判刑
  • 2011年12月01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11月30日讯(通讯员 梁佳 丛培玮 记者 姜萌) 手头紧张想歪招,同居男女合伙盗窃他人财物。女子谎称卖淫将人骗至出租房,趁人不备实施偷窃。万一被人发觉,同居男友就持电棒入屋进行恐吓。近日,四方区检察院对两人提起公诉,两人因犯盗窃罪、抢劫罪被判刑。
  两年前,40岁左右的中年女子王某曾因和丈夫合伙设卖淫圈套盗窃他人财物获刑。去年出狱后,王某却未将心思花在找工作上,反而与她之前做生意时认识的李某混在一起,发展成情人关系并开始同居,两人靠李某打零工挣的钱过日子,手头并不宽裕。去年10月,眼看没钱花了,王某便向李某提议用两年前的方式盗窃,李某同意。两人商议决定,王某谎称卖淫,骗取别人信任,趁人不备实施偷窃。李某负责为王某把风,如果被人识破,王某就向李某发暗号,李某进屋对人进行恐吓。为此,李某还特意去买了一根电棍。随后,两人在水清沟村附近租了一间房,去年12月底,王某谎称卖淫,将一名男子骗到出租房内,在对方没有察觉的情况下顺走了一部数码相机,两人分赃挥霍。
  看到钱来得很容易,今年1月下旬,王某在和一名男子商量好价钱后,将男子带进出租屋内,并企图趁男青年不注意偷钱,不料被男青年发觉。王某按照约定发出暗号,守在门外的李某进屋后打开电棍,恐吓男子要把他送到派出所。心知违法的男子只好认栽,留下钱后离开。两人将到手的4600元分赃挥霍。
  怕多次在同一地点作案引人注意,今年4月两人换了地方,继续设圈套骗钱。这次,王某盗窃1400元后被发觉,李某进入屋用砖头将男子砸晕,两人逃离现场。
  四方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某和李某二人提起公诉,办案检察官称,王某、李某二人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抢劫他人财物,应追究刑事责任。近日,王某因犯盗窃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3万元,李某犯盗窃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半,并处罚金2.5万元。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