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品“零差价”,群众“买药贵”得缓解 |
10个月,基本药物让利0.62亿 |
| |
- 2011年12月01日
作者:
-
【PDF版】
|
|
|
本报枣庄11月30日讯(记者 白雪岩) 自今年1月起,枣庄市在全市各乡镇卫生院、标准化村级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全面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行零差价销售。截至今年10月份,枣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累计采购基本药物1.97亿元,销售基本药物1.89亿元,取消药品加成率后让利患者0.62亿元。 11月30日,市中区铁西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杨修侠告诉记者,居民在这里买药、打针都挺实惠的。像罗红霉素这种药,去年没“零差价”之前卖一块九,现在零差价之后卖一块六毛钱。如果居民拿了城镇医疗保险本之后,还能现场报销。市中区卫生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1至10月份,市中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基本药物2047.66万元,销售基本药物1892.41万元,让利患者938.21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较上年同期有明显增加,增加约58.84%。 枣庄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今年1月起,枣庄市在全市51个乡镇卫生院,1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00所村卫生室服务站,8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行零差价销售。截至今年10月份,枣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累计采购基本药物1.97亿元,销售基本药物1.89亿元,取消药品加成率后让利患者0.62亿元。同时,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其药品一律由乡镇卫生院通过省级平台统一采购供应,保证了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数量充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