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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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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举证责任倒置 11月22日A12版《腰椎固定钢钉体内断了两根》,文中说“最后法院认为,医疗损害纠纷赔偿案件,举证责任倒置……”2009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侵权责任法草案时,就删除了有关医疗损害责任举证倒置的规定。现在还这样说,让人看不懂。 读者 徐连泉 原告2006年上诉至法院,法院先后数次开庭审理。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是在2009年5月之前出具,法官随后要求医院提供钢钉质量鉴定,因医院无法提交生产日期和行业标准,导致鉴定无法进行,法官认为医院应负举证不能责任,文中涉及的“举证责任倒置”部分,是综合之前的鉴定所作的审理结论。因篇幅所限,在描述时没有具体列出数次审理结果,表示歉意。 记者 廖雯颖 两点质疑 11月23日A5版《小厂房造出6万件“名牌T恤”》,从图片看厂房宽敞,经查该公司注册资金为300万元,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有10条生产线、员工300余人,这样的企业也属于小厂房吗?文中称公安局经侦支队将犯罪嫌疑人起诉到检察院的说法有误,应是将嫌疑人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张培春 该公司是当地招商引资项目,顾及对当地影响,文中未详述该厂经营情况。虽然该服装厂具有一定规模,但是相对于“鳄鱼”、POLO等国际大品牌仍是一家小厂。该文第二段中“泰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王某、路某、吴某起诉到检察院”说法不确,诚恳致歉。 记者 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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