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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开出中水设施环境违法第一张罚单
小区擅自停用中水处理站,罚!
  • 2011年12月0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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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日讯(记者 刘红杰) 近日,济南连城水岸小区由于未申报批准擅自停用中水处理站被查处。据悉,这是槐荫区对中水处理设施环境违法行为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经查,济南市连城水岸小区中水站的管理单位是济南某物业公司,该公司没有向中水监管单位报送停用申请,也未征求小区业户的同意,擅自停止了中水设施。
  执法人员立即根据《济南市关于公布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规定的通告》的相关规定,对该物业公司下达了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进行了立案查处,责成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使用。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执行各项法律规定,确保中水站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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