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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行人后逃逸,民警地毯式搜索——
排查三十个村揪出肇事者
  • 2011年12月0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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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祸现场遗留的红色塑料漆片。通讯员 童加岭 摄
  本报记者 徐艳 通讯员 侯斌
    岚山区巨峰镇日前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一路人被撞死亡,现场只遗留蓄电池一块、红色塑料漆片一块、铁丝螺栓一枚。
  面对残缺不全的“线索”,交警岚山大队排查三十个村,最终锁定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
  ◎行人被撞身亡
肇事者逃逸

  11月18日18时22分,交警岚山大队值班室接到岚山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巨峰镇十字路口东巨峰三中门前路段,有一男子躺在路上,伤势比较严重,肇事车辆逃逸。
  接警后,交警岚山大队立即启动肇事逃逸查缉预案,组织周边巡逻车辆设卡堵截。民警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医生确认伤者已死亡。经勘查,现场遗留蓄电池一块、红色塑料漆片一块、铁丝螺栓一枚,初步判断肇事逃逸车辆为一红色摩托车。
  岚山交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继续对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寻找目击证人。并到巨峰、涛雒等附近医院和小诊所沿线逐一进行走访排查,寻找可疑肇事车辆驾驶人。案情通报到各交警中队后,全员上路设卡堵截盘查嫌疑车辆。因当日小雨,且处于天黑时段,未寻找到有效线索。
◎排查三十个村
锁定嫌疑人

  11月19日,专案组人员联系当地摩托车维修人员,努力查找肇事车辆的相关信息。在对现场遗留的蓄电池、红色塑料漆片、铁丝螺栓进行辨认后,锁定肇事车辆为一红色高赛型号摩托车。专案组分析,肇事车型在农村中较少,易于排查。
  民警继续对周边乡镇村庄进行地毯式排查,共排查30个村。同时积极充分发挥乡镇交通安全信息员的作用,进一步扩大搜寻线索的范围。
  11月22日,专案组民警排查过程中获得一条重要线索,巨峰镇新华村丁某有一辆与嫌疑车辆相似的红色高赛摩托车。民警立即赶赴丁某家中,但丁某声称自己的高赛摩托车已于数月前丢失。细心的民警在继续询问的过程中,发现丁某丢车后并没有报案,且左胳膊处有擦伤。
  对于农村老百姓来说,一辆二轮摩托车是一笔不小的财产,丢失后却不去报案,且车型及车辆颜色相似、身上有伤,种种细节增加了丁某的嫌疑。
  因缺乏有效证据,为防打草惊蛇,民警并没有立即对丁某采取措施,只是通知其携带车辆发票次日到交警岚山大队说明情况。
◎车祸后弃摩托
企图逃责任

  11月23日上午8点,肇事犯罪嫌疑人丁某迫于心理压力到交警岚山大队投案自首,对其肇事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11月18日晚6时,他驾驶自己新购买的红色高赛型号摩托车沿341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因雨天且天色已黑,没有注意观察路面,与行人郑某相撞,致郑某受伤。事故发生后,丁某考虑自己没有驾驶证,车也没有投保,随即驾车逃逸,向东驶至一偏僻土路处,将肇事红色高赛型号摩托车丢弃。
  返回家中的丁某,因害怕一直不敢出门。在排查到他时,谎称自己车辆数月前丢失。但在民警通知第二日到交警接受询问后,经过一晚的思想斗争和受到家人劝说,终于决定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在接受询问后,丁某说:“我的心终于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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